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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4 14:54:36     来源 : 新浪财经

来源:证券时报


【资料图】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33,18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318.7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4月28日实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报告期内,公司年产5万吨环己胺和二环己胺项目已按既定计划完成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及装置试生产条件经专家评审通过,并进入试生产阶段,项目整体进度符合公司项目建设安排。后续公司将对设备装置进行调整优化,逐步实现项目达产达标。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2023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环已胺和二环已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公司年产5万吨环己胺和二环己胺项目试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3、报告期内,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15万吨/年稀硝酸装置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21,708.20万元建设15万吨/年稀硝酸装置项目,实现生产能力配套,优化企业产品结构,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稀硝酸装置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4、2022年10月28日,公司与安徽鸿凌机电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凌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书》,约定鸿凌公司将其持有的安徽鸿力智能计量仪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力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鸿力公司100%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23年2月21日办理完毕,鸿力公司更名为合肥华尔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炜。

2023年7月31日,合肥华尔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取得了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煤炭及制品销售;纸浆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3-026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朱贵法先生、陈广垒先生、申杰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李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出具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3-027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澳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3-029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1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采取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9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6,786.62万元,扣除保荐机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8,784.71万元(不包含前期已支付的不含税保荐费用94.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78,001.9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1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78,001.9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912.63万元后净额76,089.28万元,使用情况:(1)2023年半年度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3,431.22万元,累计投入61,697.48万元;(2)2023年半年度收到利息收入49.98万元,累计收到195.41万元;(3)2023年半年度现金管理收益141.33万元,累计收益748.18万元;(4)2023年半年度发生手续费支出0.01万元,累计支出0.17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15,335.22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5,335.22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0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池州分行”)和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签署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池州分行下属东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4050176710800001011)。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1,697.4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l。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3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表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2023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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